索 引 号:qzfzdgkxx-0689-2017-12791 | 发布时间:2017-09-19 14:01:00 | 主题分类:保障住房 |
发布机构:区政府重点信息公开 | 关 键 字: 印台区 危房 质量安全 | 文 号:铜印农危改脱贫办发〔2017〕7号 |
名 称: 关于成立印台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小组的通知 |
铜印农危改脱贫办发〔2017〕7号
铜川市印台区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办公室
关于成立印台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困难农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行为,加强农房建设技术服务和对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的监管,把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根据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陕脱贫发[2017]20号)和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铜住建发[2017]228号)文件精神及要求,印台区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办公室专门成立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小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小组(以下简称“区质量巡查组”)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孟红卫 区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 马 超 区住建局总工程师
成 员: 张军杰 杨应山 王艳
二、工作职责及要求:
1、区质量巡查组负责对全区各危房改造点已建好和在建的房屋质量安全进行巡回抽检,施工过程检查每户不少于3次,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检查内容:房屋选址、施工质量、主体结构等关键环节部位。发现不符合建房质量和抗震安全要求的立即下发《印台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巡查记录表》告知建房农户,并提出处理建议,责令其认真整改,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个别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房屋,要采取坚决措施,责令其停工,该拆除的要拆除,决不留隐患,决不能让新建的房屋变成新的危房。建房质量与发放补助资金挂钩,凡建房质量安全不符合要求的,区质量巡查组要及时反馈给区危房改造脱贫办公室,区危改办将不予发放补助资金。
2、各镇、办要充分认识质量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方面要积极协助配合好区质量巡查组的抽检工作;另一方面各镇办也要加强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监管,成立镇级质量巡查队,同时要求村级设置质量监督员,在施工重要环节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铜川市印台区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