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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铜川市印台区严厉打击官商勾结破坏市场秩序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7-06 10:01:00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铜印政办发〔2017〕32号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川市印台区严厉打击官商勾结破坏市场秩序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监察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铜川市印台区严厉打击官商勾结破坏市场秩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遵照执行。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


铜川市印台区严厉打击官商勾结破坏市场秩序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陕西省严厉打击官商勾结破坏市场秩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专项行动计划》(陕监〔2017〕4号)总体要求和部署,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厉打击官商勾结破坏市场秩序行为,推进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区“聚焦主责主业 助力追赶超越”纪律督查行动关于规范市场环境的相关要求,由区监察局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整治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中官商勾结、利益输送、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破坏市场秩序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区级工程质量监管各职能部门,针对专项行动发现的监管漏洞,健全相关制度规定,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㈠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处置问题线索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采取电话、来信、来访、网络等举报方式,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管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举报平台,实行专人受理,做到来电有人听、来信有人收、来访有人接、网络有人看,及时受理,分级分类办理。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迅速办理;对属于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处理;对媒体曝光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果断处置,严肃查处,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㈡明确职责和重点,严厉打击官商勾结等行为

  1.区发展和改革局:加强对项目审批、项目稽查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组织开展对工程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市场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在项目审批、核准、审核、备案、稽查中谋取私利、索贿受贿的,在招标投标中搞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弄虚作假的,在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中徇私舞弊、公开不及时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处理。

  2.区住建局: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组织开展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规划、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对官商勾结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行为查处不力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干预工程建设程序、以权谋私的,在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中吃拿卡要、搞权钱交易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处理。

  3.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工商执法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组织开展对工程建设、商品市场行政执法和商标侵权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发现党员干部在质量监管、商标监管、广告监管、主体监管、行为监管、无照经营查处中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的,办“人情案”、以案谋私、充当违法分子“保护伞”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处理。加强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组织开展对重要建筑材料生产加工环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发现执法不公、滥用自由裁量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的,发现对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质量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的,发现对有案不查、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等失职渎职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处理。

  4.区监察局: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执纪监督,紧盯城乡规划、招标投标、项目审批等关键岗位和环节,严肃查处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对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失职渎职、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严肃问责,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区级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属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一般违规违法线索,及时移送主责部门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㈢强化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要对工程质量监管领域违规违法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区监察局不定期选取工程建设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通报曝光。

  ㈣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切实把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实抓牢,确保落细落实、见到实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整治发现的管理漏洞制定工作措施,健全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筑牢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廉政堤坝。监察机关要找准在打击官商勾结破坏市场秩序行为中的职责定位,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为规范市场秩序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7年6月开始,具体步骤如下:

  ㈠安排部署(6月5日至6月28日)。按照省市计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

  ㈡组织实施(6月29日至10月10日)。按照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实施。

  ㈢总结报告(10月11日至10月25日)。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不足,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区监察局牵头对全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建议,形成报告,报送市监察局。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铜川市印台区严厉打击官商勾结破坏市场秩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到位,专项行动成立工作推进小组:

  组  长:邓治林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贺国杰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成  员:靳玉平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孟红卫    区住建局局长

      王东红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

  工作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监察局,办公室负责日常督促、综合协调、统计上报等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确定一名联络员,加强与区监察局的工作对接。

  五、具体要求

  ㈠提高认识抓好落实。贯彻落实《铜川市印台区严厉打击官商勾结破坏市场秩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是全区推进追赶超越、打赢“三场攻坚战”的重要内容,要把此项工作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大局中来谋划和落实,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查处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官商勾结行为,确保专项行动计划目标实现。

  ㈡细化措施确保成效。发改、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精心谋划部署,加强统筹,结合实际务实推进。及时掌握情况,加强研判分析,自发文之日起至今年10月20日,每半月将本部门、本系统工作情况报区监察局,区监察局适时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会商交流工作,推动任务落实。严肃查处问题,把查办官商勾结案件作为衡量专项行动计划的重要指标,切实加大查核力度,突出查处重点,坚持严查重处,确保抓出成效。

  ㈢加强领导夯实责任。要加强领导、务实推进,各相关部门既要做好本级相关工作,以上率下、作出示范,又要加强组织协调,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专项行动落实下去、见到实效。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推动不力、责任落地不实的视情节约谈问责;对未按规定报送工作情况和信息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既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作为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考核。


编辑:赵甜
审核:赵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