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铜川市印台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 区政府文件 - 365bet送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铜川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zcjdu-0610-2017-12587  发布时间:2017-10-24 11:17:00  主题分类:区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关 键 字: 铜川市 印台区 森林  文    号:铜印政发〔2017〕15号
 名  称: 关于印发《铜川市印台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铜川市印台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10-24 11:17:00  来源:政府文件  浏览次数:


铜印政发〔2017〕15号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铜川市印台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驻区各有关单位:

  《铜川市印台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3日


铜川市印台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

   

  为了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市政府下达国家森林城市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如期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实现追赶超越转型发展,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和《铜川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指示要求和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城市建设理念,坚持统筹兼顾、分片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全面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构建城在林中、人在绿中、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新印台。

  二、规划布局

  坚持生态环境建设和产业发展齐头并进,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在规划布局上按照“北稳、南增、东提升”的思路,实行“两河(漆水河、洛河流域治理及水岸绿化)、四带(境内包茂高速、延西高速、210国道、305省道四条道路景观带建设)、多点(城市直观山坡、城市公园、广场、园区、景区、庭院、村镇、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为主的点状绿化”)布局,建设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任务:力争到2020年建成国家级森林城市。全区建成2个城市公园,1个森林公园,20个森林乡村,森林覆盖率达到47%。推进城区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和绿荫停车场建设,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街道树冠覆盖率达到25%以上,新建地面停车场乔木树冠覆盖率达到30%以上。全面达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指标要求,建成国家森林城市。2021---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重点巩固提升全区森林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具体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㈠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7%。(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各镇办)。

  ㈡年均完成新造林面积5000亩以上。(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各镇办)

  ㈢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㈣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㈤城区绿地建设注重乔木种植比例,栽植面积占到绿地面积的60%以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㈥城区街道树冠覆盖率达到25%以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㈦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乔木树冠覆盖率达30%以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市规划局印台分局)

  ㈧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完善,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水质净化和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各镇办)

  ㈨城区建有多处以各类公园为主的休闲绿地,分布均匀,市民出门500米有休闲绿地,基本满足居民日常游憩需求;郊区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其它面积5公顷以上的大型生态旅游休闲场所2处以上。(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住建局)

  ㈩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绿化,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0%,分散居住型村庄达15%以上。(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区住建局、各镇办)

  (十一)主要森林、湿地等生态区域之间建有贯通性的森林生态廊道,宽度能够满足本地区关键物种迁徙需要。(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各镇办)

  (十二)河流、库区等水体沿岸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水岸林木绿化率达到80%以上。在不影响排洪安全的前提下,采用近自然水岸绿化模式,形成城市特有的水源保护林和风景带。(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各镇办)

  (十三)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因地制宜开展乔木、灌木、花草等多种形式的绿化,林木绿化率达到80%以上,形成绿色景观通道。(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交通局,各镇办)

  (十四)城市郊区农田林网建设按照国家林业局GB/T18337.3要求达标。(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财政局)

  (十五)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建有生态防护隔离带,减缓城市热岛效应、净化生态功效显著。(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市规划局印台分、区气象局)

  (十六)植物以乡土树种为主,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住建局,各镇办)

  (十七)城市森林树种丰富多样,城区某一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十八)郊区森林质量不断提高,森林植物群落演替自然,自然度不低于0.5。(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各镇办)

  (十九)城市森林营造以苗圃培育的苗木为主,因地制宜的使用大、中、小苗和优质苗木。禁止从农村和山上移植古树、大树进城。(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各镇办)

  (二十)依法治林,确保不发生严重非法侵占林地、湿地,破坏森林资源,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等重大案件。(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各镇办)

  (二十一)注重保护和选用有利于增加生物多样性的乡土植物,保护各种野生动物,构建生态廊道,营造良好的野生动物生活、栖息自然生境。(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各镇办)

  (二十二)积极改善与保护城市森林土壤和湿地环境,尽量利用木质材料等有机覆盖物保育土壤,减少城市水土流失和粉尘侵害。(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住建局,各镇办)

  (二十三)采取近自然的抚育管理方式,不搞过度的整齐划一和对植物进行过度修剪。(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林业局、区住建局)

  (二十四)加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注重郊区乡村绿化、美化建设与健身、休闲、采摘、观光等多种形式的乡村旅游相结合,积极发展森林人家,建立特色乡村生态休闲村镇。(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文广新局)

  (二十五)建设特色经济林、林下种养殖、用材林等林业产业基地,确保农民涉林收入逐年增加。(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果业局,各镇办)

  (二十六)全区绿化苗木生产基本满足本区绿化需要,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建有优良乡土绿化树种培育基地。(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住建局,各镇办)

  (二十七)在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自然保护区的开放区等公众游憩地,设有专门的科普小标识、科普宣传栏、科普馆等生态知识教育设施和场所。(责任单位:区广新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林业局、区住建局,各镇办)

  (二十八)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广泛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和跟踪制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各镇办)

  (二十九)每年举办区级生态科普活动5次以上。(责任单位:区教科体局、区林业局、区住建局、区科协、团区委)

  (三十)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措施到位,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住建局,各镇办)

  (三十一)经依法民主议定,积极配合做好市树、市花确定,并在城乡绿化中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住建局,各镇办)

  (三十二)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文广新局、区统计局、区气象局、团区委、区妇联,各镇办)

  (三十三)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有明确的创建指导思想、健全的组织机构,确保政策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责任单位:区创森办,各镇办、创森各成员单位)

  (三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林业、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住建局、各镇办)

  (三十五)按照《铜川市印台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编制本部门工作方案,按期完成年度任务,有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责任单位:区创森办及各成员单位)

  (三十六)把城市森林建设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公益力量参与的投入机制。自2017年起,城市森林建设资金逐年增加。(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区住建局,各镇办)

  (三十七)城市森林建设有长期稳定的科技支撑措施,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实施,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城市森林营造、管护和更新等技术规范和手册,有一定的专业科技人才保障。(责任单位:区教科体局、区林业局、区住建局,各镇办)

  (三十八)财政投资建设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以及各类城市公园、绿地原则上都应免费向公众开放,最大限度地让公众享受森林城市的建设成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区住建局,各镇办)

  (三十九)开展城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监测,掌握森林资源的变化动态,核算城市森林的生态功能效益,为建设和发展城市森林提供科学依据。(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住建局、各镇办)

  (四十)确保城市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完整、规范,相关技术图件齐备,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创森办及各成员单位)

  四、重点建设工程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按照林业生态体系、林业产业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和城市森林资源安全能力建设四个方面进行统筹规划,结合区情实际,综合考虑各项建设内容的特点及空间位置分布等因素,重点打造以河流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生态文化旅游带为主的“八大重点工程”,构建林水相依、林城相依、林路相依、林居相依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空间格局。

  ㈠森林围城进城工程。加快推进305线出入口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生态文化旅游带、宽幅林带建设,以姜女祠、红矸山增绿工程为重点,广泛种植常绿、彩叶树种,形成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乔、灌、花卉错落有致的景观效果。到2020年,全区建成姜女祠山体公园和红矸山山体公园2个城市公园。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街道树冠覆盖率达到25%以上。

  ㈡绿色廊道工程。包括河流水系绿化和道路绿化。到2020年,建设漆水河及洛河流域景观林带8公里,对辖区内已建成的高速宽幅林带全面补植补造,绿化国省干道20公里、乡村道路30公里。

  ㈢森林乡村工程。按照“村在林中、院在绿中、人在景中”的要求,实施村级道路绿化、村中广场绿化、房前屋后绿化及庭院绿化。总结提炼“美丽乡村”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区重点村至少建设1处片状森林。到2020年,建成森林乡村20个以上。

  ㈣景区(园区)绿化工程。抓好金锁石林景区、陈炉古镇景区、郭秀明教育基地和双碑工业园区、雷家沟工业园区、周陵农业园区等景区和园区绿化工作。加强对全区现有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不断提高全区森林覆盖率。按照“保护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加快推进马莲湖湿地生态治理工程建设。

  ㈤林业产业工程。扎实抓好以苹果、樱桃为主的鲜果经济林和以核桃、花椒为主的干杂果经济林产业发展,积极培育苗木花卉产业,支持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到2020年全区经济林面积稳定在50万亩,农民人均经济林达到5亩以上,产业总产值达到15亿元以上;苗木花卉面积达到5万亩,年综合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建成省级苗木花卉示范区。

  ㈥森林增量工程。实施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山水林田湖、森林抚育等重点项目,全面提升荒山造林质量和森林管护水平。

  ㈦森林生态文化建设工程。结合“科技之春”“ 爱鸟周”“ 湿地日”“ 植树节”等主题活动,大力开展生态文化展示活动和森林城市创建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

  ㈧资源安全能力工程。包括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管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建立有害生物防治队伍,开展林业科技人员职业培训和技术辅导。

  五、实施步骤

  根据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考核验收程序,结合全市创建工作统一安排,全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㈠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1月--2017年9月)

  制定工作方案并召开全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启动大会,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创建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㈡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9月—2019年12月)

  按照总体规划,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打好三年攻坚战,完成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绿化任务,着力提高全区绿化质量和水平,确保辖区范围内森林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绿地率、林木覆盖率和人均绿地面积等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区创森办做好跟踪督查、整改提高及考核评比等工作,抓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㈢自查验收阶段(2020年1月—2020年6月)

  按照创建目标和标准进行全面自查,完成各项工程资料和考核资料、创建资料的收集汇编工作。包括技术总结报告、森林城市指标体系调查报告、总体工作总结及创建工作主要环节的各类请示、报告、函、会议纪要等;各类林业规划、各类法规。区林业局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照有关标准全面开展自查,形成详细的自查验收报告。邀请市林业局领导和有关专家来我区指导创建工作,根据领导及专家意见做好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工作。

  六、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扎实推进全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镇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日常工作。各镇办、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本辖区(部门)具体工作方案,分解细化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形成部门联动、协力推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㈡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区财政要加大公共财政对森林城市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把公益林建设、管理和主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区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体系,同时,要整合各类项目中的绿化资金,向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倾斜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打造亮点工程。确保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投入每年不低于2000万元。进一步整合现有林地资源,制定更加优惠的鼓励开发政策,吸引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和业主投资森林城市建设。鼓励企业投资建设有一定规模的林业产业园、生态观光园、生态文化创意园和人居森林社区。

  ㈢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公益广告、网络平台等,广泛宣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意义。通过举办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知识大赛、生态文化创意大赛以及开展苗木花卉文化节、拍摄专题片、大型图片展等多种形式,促使广大群众形成同创国家森林城市的共识,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

  ㈣严格督查考核。区创森办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将年度任务分解到各牵头部门。区考核办要将创森目标任务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各镇办、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担负起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要根据全区创建工作方案编制各自具体的创建方案,明确完成时限、质量要求和包抓领导,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任务。同时,区创森办要加强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进度统计和督促检查工作,建立月报制度,定期通报情况,组织力量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创建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影响全区创建目标实现的,要严肃进行问责。


编辑:赵甜
审核:赵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