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程序 - 重大项目 - 365bet送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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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xxgkml-0122-2018-12863  发布时间:2018-01-11 14:11:26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
 发布机构: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关 键 字: 项目建设 程序  
 名  称: “五个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程序

“五个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程序

时间:2018-01-11 14:11:26  来源: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我区项目管理工作,促进项目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各镇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现行建设程序推进项目建设。现行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程序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开工报告等工作环节。只有在完成上一环节工作后方可转入下一环节。除特殊规定外,各镇办、部门不得简化项目建设程序,坚绝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二、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各镇办、各部门严禁越权审批建设项目。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下达计划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和规模,不得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逃避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管理。在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准之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坚决禁止各村组未落实建设资金就开工建设项目;坚决禁止各镇办、部门举债建设项目,形成新的债务;坚决禁止擅自扩大建设规模,超计划建设项目。今后,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建设项目,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将不予审批,不予报账,区审计局不予审计;对未经审批开工或擅自扩大规模的建设项目,一概由违反规定的有关部门、镇办自行负责。

  三、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总投资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总投资在100万元-50万元(含)的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总投资50万元-20万元(含)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总投资20万元-5万元(含)的项目,采取询价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和省内公开发行的省级报刊中至少一家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在报刊发布的,应同时将公告内容如实抄送《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应当对投标人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前,应当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可按照有关规定选择采用竞争性磋商、询价采购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

  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采购方式的工程、服务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四、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制。竣工验收程序分为初步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

  初步验收。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设计、施工、监理、管理运行等单位参加。

  专项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向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档案管理、节能、抗震等部门申请专项验收,并在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

  竣工验收。初步验收和专项验收结束、待有关问题整改到位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向竣工验收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在接到竣工验收申请并确认符合验收条件后,与有关单位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和程序,组织竣工验收。

  移交固定资产。在竣工验收通过后进行。移交时间和接受单位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中明确。凡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正式生产或使用。

  五、严格执行问责制。各镇办、各部门在收到本通知后,认真学习《招标投标法》、《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提请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者法律责任。


编辑:党金平
审核:焦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