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qhbj-0707-2017-11902 | 发布时间:2017-05-16 15:42:00 | 主题分类:环境违法曝光台 |
发布机构:区环保局 | 关 键 字: 铜川市 保护局 铜印 | |
名 称: 铜川市印台区环境保护局 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铜印环解查(扣)字〔2017〕1 号 |
铜川市印台区三里洞万冒废油回收店:
我局于2017年3月1日依法对你(单位)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进行废机油回收、贮存的行为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铜印环查(扣)决字〔2017〕1号),因 废旧机油已交由陕西环能精滤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扣押)。
请你(单位)于2017年6月5日前凭本决定书以及《查封(扣押)清单》到强龙停车场领取被扣押物品。逾期不领取的,我厅(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铜川市印台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16日